自115年1月1日起,僑外生畢業後延期居留 2 年期間可自由工作
發布日期 2026-01-13 15:16:00
臺灣 2026 新願景:新規上路,開啟全球人才新機會
https://talent.nat.gov.tw/zh/life/taiwans-2026-vision-new-rules-new-opportunities-for-global-talent
Taiwan’s 2026 Vision: New Rules, New Opportunities for Global Talent
https://talent.nat.gov.tw/en/life/taiwans-2026-vision-new-rules-new-opportunities-for-global-talent
- 兩年自由尋職期: 具備副學士(含)以上學位之畢業生, 畢業後可申請延期居留一年,屆期前如有必要可再申請延期居留一年,總延期居留期間最長為二年。 這段期間 無需申請特定工作許可 ;可以自由從事全職、兼職或實習。
- 快速取得永久居留(APRC): 在台就學的時間現在正式計入未來。根據學位可以從申請永居所需的 5 年連續居留年限中, 「折抵」1 至 3 年 。例如:碩士畢業生只需額外累積 3 年的專業居留,即可申請永久居留。
- 提醒:此為尋職轉銜階段。
- 兩年期滿後仍須依下列兩種路徑之一,在符合外國專業人才規定的情況下正式就業:
1. 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配額制。
2. 依「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相關規定辦理。